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南方电讯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普天创新创 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南京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经 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 于公司盘活资产,回笼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依据为经 国资备案的评估价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