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按深交所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 计。经审核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预计,以市场价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 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