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与新增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 的业务范围,以市场价作为定价依据,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1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