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 审核,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