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