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董事提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孙喜刚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鉴于徐千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喜刚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经了解、审核孙喜刚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有关资料, 我们认为孙喜刚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董事 提名事项。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