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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通信B: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22-006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 8 号普天科技创业园南京

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文奎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116,635,2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000,000 股的 54.249%。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116,238,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6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
                股份 39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
                    (3)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国人法人股)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1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8%;出席会议的外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股东及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1,63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补选孙喜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补选孙喜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孙喜刚先生当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提案2.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 2022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商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                      占与会有                     占与会有
提案                 是否
        提案名称                 股份类别    决权股份总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编码                 通过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关于补选 孙          总计             116,635,200    116,338,100        99.745%      252,100          0.216%       45,000           0.039%

       喜刚先生 为          其中:国有法人
                                             115,000,000    115,000,000       100.000%              -        0.000%              -         0.000%
1.00   公司第七 届    是    股

       董事会董 事          境内上市外资股    1,635,200       1,338,100        81.831%      252,100         15.417%       45,000           2.752%
       的议案               与会中小股东      1,635,200       1,338,100        81.831%      252,100         15.417%       45,000           2.752%

                            总计             116,635,200    116,338,100        99.745%      252,100          0.216%       45,000           0.039%

       关于修改 公          其中:国有法人
                                             115,000,000    115,000,000       100.000%              -        0.000%              -         0.000%
2.00   司章程的 议    是    股

       案                   境内上市外资股    1,635,200       1,338,100        81.831%      252,100         15.417%       45,000           2.752%

                            与会中小股东      1,635,200       1,338,100        81.831%      252,100         15.417%       45,000           2.752%

                     注: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董曼曼、张洪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