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 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进 行,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 杜晓荣 2022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