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6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
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
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的历次会议,没有
委托出席和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我们会前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在必要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
在经过独立客观的思考后,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根据独立董
事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唐富馨 9 0 9 0 0 0
谢满林 9 0 9 0 0 0
杜晓荣 9 0 9 0 0 2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
们未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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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就公司的相关重大
事项,利用自己的专业判断,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就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
贷款事项,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
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日常关联
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就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
款事项,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就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6、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就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7、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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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根据相关制
度要求,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公司经营层及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保持沟通交流,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和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关注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审计委员会成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
计计划完成年审工作,确保年审工作和年报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2、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法人治理、信息披露等情况。通过参与会
议、与管理层和工作人员交流、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关注了
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情况、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等,积极
提出建设性意见,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
平,依法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
训。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能
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1 年,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重大决策、规
范运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2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股东
负责的精神,勤勉、忠实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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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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