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宁通信B: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
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文件及材料
后,基于客观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保证了公司
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1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与运行的现
状,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8,766,373.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680,309.64元,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1,446,683.34元,
不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拟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独立意见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
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
构的要求,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