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6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京普天(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
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终责任机构,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真实性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内部内控评价工作的日常领导工作,向董
事会负责。审计监察法务部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完善本单位的内控体系,按照内控
评价部门的要求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落实整改事项。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总经理办公会直接领导,审计监察法务部负责具体
实施,组成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落实公司对内控评价工作的重大部署;研究处理内控评
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内控评价工作的整体进程,确保内控评价工作健康运
行等。
工作小组职责:了解和掌握内控评价工作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召
开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会议;负责协调督办各部门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等。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首先各经营实体和部室根据审计监察法务部的统一部署
开展内控自评,按要求提交自评资料;其次审计监察法务部根据上述单位自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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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抽取重点单位、重要业务流程进行复评;审计监察法务部根据单位自评和审
计复评资料,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最后该报告经董
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南京南方电讯有限公司、南京
普天天纪楼宇智能有限公司、南京南曼电气有限公司等全部控股子公司,主要行
业包括通信设备、电气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智慧城市和物联网业务等。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
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
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战略管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产品风险、生产管理风险、投
资风险、现金流风险、存货风险、销售风险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
定的程序执行,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依据,全面评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整体层面的控制环境和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并识别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汇总风险至《风险评估清单》,再结合《风险评估清单》
进行内控自评。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
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
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及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认定。
1、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
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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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
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
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
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
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1%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经营收入总额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0.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0.5%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认定。
1、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
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
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
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
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
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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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 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
一般缺陷 小于人民币500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经公司审计监察法务部督查,2020年公司存在的个别员工备用金借款超过半
年未归还的情况已整改完毕。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下一年度公司需要改进的内容:
下一年度公司将通过以下方式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1)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持续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及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审人员
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公司
按经营管理层的决策运营,防止企业资产流失,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加强董事会下设各专
门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更好地发挥各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公
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六、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
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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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董事长:孙喜刚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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