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维
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请
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方式 形成的决议
1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4 月 16 日 通讯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十次会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4 月 28 日 通讯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次会议
3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8 月 25 日 通讯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十二次会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0 月 28 通讯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十三次会议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
度出发,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相应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规定程序进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
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以及重大决策的制定、实施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经营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相互制衡,运行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
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
年度报告,审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
控制较为正常,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符合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评价客观。公司建立了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
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理合法及资产安
全,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各项
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防范提供合理的保证。
三、下一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围绕公司的经营,忠实、勤勉、规范、有效地履行
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增强监督的灵敏度;加强对公司总体风险和关键问题
的把握能力,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
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继续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履
职。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利益、
员工权益。同时不断加强自身职业素养,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拓展工
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为公司经营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