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10-19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聘任贾昊雯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廖荣超先
生、励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廖荣超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
任励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聘任付国凯先生为公司总法律
顾问。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
们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董事会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宋铁成、黄林奎、高 菁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