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7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相关
文件及材料后,基于客观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姜毅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鉴于孙喜刚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
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提名姜毅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
举。经了解、审核姜毅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姜毅先
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
条件,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董事提名事项。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根据工作需要,同意聘任姜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了解、审
核姜毅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姜毅先生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任职条件,董事会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姜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宋铁成、高菁、黄林奎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