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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通信B: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7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 B             公告编号:2023-007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8号普天科技创业园南京普
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浪平先生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19,119,8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5,000,000股的55.404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16,002,3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54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
份3,1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0%。


                                      1
                    (2)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1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884%;出席会议的外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股东及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4,11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62%。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8.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补选姜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补选姜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姜毅先生当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提案2.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提案3.00: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内容见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修改后的《董事会
             议事规则》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与会有效表
提案                是否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提案名称               股份类别        决权股份总
编码                通过                                    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份   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份   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份
                                                  数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关于补选            总计               119,119,800   117,992,300   99.0535%     1,066,300     0.8951%        61,200          0.0514%
       姜毅先生
       为公司第            其中:国有法人股   115,000,000   115,000,0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1.00                是
       八届董事
       会董事的            境内上市外资股       4,119,800     2,992,300   72.6322%     1,066,300    25.8823%        61,200          1.4855%
       议案
                           与会中小股东         4,119,800     2,992,300   72.6322%     1,066,300    25.8823%        61,200          1.4855%
                           总计               119,119,800   118,162,300    99.1962%      896,300     0.7524%        61,200          0.0514%
       关于修改
                           其中:国有法人股   115,000,000   115,000,0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2.00   《公司章     是
                           境内上市外资股       4,119,800     3,162,300    76.7586%      896,300    21.7559%        61,200          1.4855%
       程》的议案
                           与会中小股东         4,119,800     3,162,300    76.7586%      896,300    21.7559%        61,200          1.4855%


                                                                   2
       关于修改            总计               119,119,800   118,162,300    99.1962%      896,300         0.7524%    61,200   0.0514%
       公司《董事          其中:国有法人股   115,000,000   115,000,0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3.00                 是
       会议事规            境内上市外资股       4,119,800     3,162,300    76.7586%      896,300        21.7559%    61,200   1.4855%
       则》的议案          与会中小股东         4,119,800     3,162,300    76.7586%      896,300        21.7559%    61,200   1.4855%
                    注: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 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洪亮、孙士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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