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18-16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且已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香港联交所(http://www.hkex.com.hk)。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
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 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29 日 15:00—2018 年 11 月 30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 2199 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胡长青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04,608,200 股,实际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9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891,165,92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30.68%。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90 人,代表股份 116,280,166 股,占
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832,226,8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5%。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8,939,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
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 42 人,代表股份 453,959,464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
总数的 27.18%。
    2、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代理人)51 人,代表股份 266,186,25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总股
份总数的 37.68%。
    3、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出席情况:
    H 股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171,020,210 股,占公司 H 股有表决权总股
份总数的 32.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核数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一项特别决议
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
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内容如下:
                                 特别决议案一项
    1、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鑫、顾辰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赞成                       反对                           弃权

序号      审议事项               股份类别         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该议案有表               占该议案有表               占该议案有表
                                                                     股数         决权股东所持   股数        决权股东所持   股数        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一    特别决议案一项

                        总计:                        891,165,924   886,217,500       99.4447%   4,948,424        0.5553%          0          0.0000%

       关于为全资下属 其中:与会持股 5%以下股东       116,280,166   111,777,088       96.1274%   4,503,078        3.8726%          0          0.0000%
 1     公司提供担保的 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          453,959,464   453,674,814       99.9373%     284,650        0.0627%          0          0.0000%
       议案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266,186,250   261,967,822       98.4152%   4,218,428        1.5848%          0          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171,020,210   170,574,864       99.7396%     445,346        0.2604%          0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