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19-02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概述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披露 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02),对于子公司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个别不规范融资租赁业 务所产生的业务收入,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认为公司的主营业 务收入,而应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分别涉及调整金额为人民币 4,926.26 万元、 34,019.58 万元和 37,929.03 万元,其中包含被认定为关联交易的事项,2015 年度、 2016 年度、2017 年度分别涉及调整金额为人民币 37.07 万元、824.97 万元和 1,704.71 万元。上述不规范融资租赁业务已全部结清。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元 年度 会计科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20,241,906,131.81 -49,262,640.70 20,192,643,491.11 2015 年 财务费用 1,669,400,051.76 -49,262,640.70 1,620,137,411.06 其中:利息收入 376,655,680.35 49,262,640.70 425,918,321.05 营业收入 22,907,118,241.84 -340,195,777.53 22,566,922,464.31 2016 年 财务费用 1,818,564,890.78 -340,195,777.53 1,478,369,113.25 其中:利息收入 327,982,895.49 340,195,777.53 668,178,673.02 营业收入 29,851,743,848.13 -379,290,284.15 29,472,453,563.98 2017 年 财务费用 2,496,592,415.87 -379,290,284.15 2,117,302,131.72 其中:利息收入 227,093,507.28 379,290,284.15 606,383,791.43 除上述科目调整外,对公司以前年度资产负债表和以前年度净利润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11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的议案》。 2、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瑞华专函字[2019]37120001 号),并对 2017 年度 的财务报表也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瑞华审字【2018】37030004 号的审计报 告,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专项说明。 五、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态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 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加真实、完整、 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有 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并与公司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本次的相关 更正及追溯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 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 正并对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 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