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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2019-09-17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19-107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7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 司 网 站 ( www.chenmingpaper.com ) 及 2019 年 9 月 6 日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www.hkex.com.hk)上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

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晨鸣控股”,现持有本公司 809,527,6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7%)以书面

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函》(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该

提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后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晨鸣控股具备临时议案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出提案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十个

工作日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新增议案。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