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28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个人工作职责分工,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
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第八届监事会及第九届监事会共召开
会议 8 次,审议议案 16 项,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共 7 项议案。
2、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共 1 项议案。
3、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共 2 项
议案。
4、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5、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共 1 项议案。
6、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7、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8、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贯彻落实“法制、监督、自律、规范”的方针;真实、
完整、准确、及时的披露公司的各种信息,不存在误导及虚假信息。
(2)公司董事会能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
和义务,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持续发展措施、
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等重大事项认真论证、及时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均能够认真履行《公司
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贯彻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已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合法
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中,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损害本公
司利益的现象。
6、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外,
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均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了审
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7、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
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况。
8、对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10、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11、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保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修改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公司并按要求及时披露和报送,制度执行情
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
股东权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