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03-30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晨鸣纸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中《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对其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情况进行了核查,作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久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誉能源”)及其子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成本控制,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
利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
结合生产安排及时调整采购交易量,与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孙剑非 尹美群 杨彪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