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监事会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5-08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20-042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管理办法》和《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及《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0
年 4 月 3 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公示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 日至 2020 年 4 月 12 日,公示期
间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
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证券投资部或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及上述部门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