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 议中《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的相关资料,作出独立 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寿光美伦”)拟引进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对寿光美伦增资扩股,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中相应的优先认缴 出资权。增资扩股后,寿光美伦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产生影响。董事会对本次寿光美伦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孙剑非 尹美群 杨彪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