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提示性公告2020-08-19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 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20-080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从香
港高等法院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获取了关于我司与 Arjowiggins HKK2 Limited(以下
简称“HKK2”)成立合资公司纠纷案件的相关清盘呈请最新消息及仲裁的最终裁决,
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索要会计账簿的仲裁结果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提示性公告》,内容为要求 HKK2
退还合资公司会计账簿、相关记录及仲裁费用。
2020 年 8 月 5 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做出最终裁决,相关内容如下:
1、HKK2 占有和控制着合资公司的会计账簿及记录。
2、HKK2 于最终裁决之日 2020 年 8 月 5 日起,21 天内将合资公司的账簿及记录
交于合资公司的强制清算组,即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3、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保管的费用担保金退还给公司。
4、法律代理及协助费用以外的仲裁费用由仲裁双方均担。
二、清盘呈请的最新消息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7 日、2017 年 6 月 23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7 月
17 日、2017 年 8 月 25 日、2017 年 8 月 29 日、2017 年 9 月 12 日和 2018 年 2 月 29
日、2018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7-067、
2017-069、2017-070、2017-076、2017-102、2017-103、2017-106、 2017-128、2018-014
和 2018-054,内容有关清盘呈请。
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对夏利士法官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做出之命令提出上
诉,聆讯已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完成。聆讯结束时,法
院曾指示将另定日期宣判。
2020 年 8 月 5 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做出判决,驳回我公司上诉请求。公
司正在寻求再上诉途径,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经营指标持续改善,且公司 2017 年度已就相关保
证金计提了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的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
与法律顾问商讨,并积极探索一切可行的措施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后续案件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