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641 债券简称:18晨债0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 (注册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2022年6月 1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 鸣纸业”或“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目 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1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4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5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8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9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0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2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4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15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 措施.............................................................................................................................. 16 第十一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CHENMING PAPER HOLDINGS LIMITED 二、获批文件和获批规模 2017年3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42号文核准,山东晨鸣纸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 2018年4月2日,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了规模为9亿元的山东晨鸣纸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晨债01”或“本次债券”)。 2、发行规模:人民币9亿元。 3、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2年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发行利率为7.28%,并在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发行人于 第2年末上调债券利率至7.60%,并在第3年和第4年固定不变。在该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4年末,发行人下调债券利率至6.50%,并在第5年固定不变。 5、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起息日:2018年4月2日。 7、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日为该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2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 8、本金兑付日:2023年4月2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2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4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9、特殊权利条款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 (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 该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和第4年末调整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该期债 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 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该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 有的该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债 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报告期内执行情况:本期债券在报告期内未执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0、信用级别: (1)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晨鸣纸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 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G098-X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 望稳定,该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2021年跟踪评级结果: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山东 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跟踪评级报告(2021)》(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0404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 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该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3)最新跟踪评级结果: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的《山东晨 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 2 踪评级报告(2022)》(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0343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为AA+,维持该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 用评级观察名单。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置换银行贷款。 13、债券担保情况:无担保。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广发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 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广发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 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受托管理人还持续督导发行人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 义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在2021年6月30日出具发行人2020年度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自2021年至本报告出具日,针对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受托 管理人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8月12日、2021年9月15日、2022年5月30日、2022 年6月17日、2022年6月22日分别发布了本次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应 披露的临时事件进行了公告。 二、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广发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 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 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三、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广发证券已督促发行人按期足额付息,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 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4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 无 公司中文简称 晨鸣纸业 SHANDONG CHENMING PAPER HOLDINGS 公司英文名称 LIMITED 法定代表人 陈洪国 注册地址 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邮政编码 262705 公司网址 http://www.chenmingpaper.com/ 电子邮箱 chenmmingpaper@163.com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陈洪国 联系地址 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电话号码 0536-2158008 传真号码 0536-2158277 电子邮箱 chenmmingpaper@163.com 二、发行人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828.4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9.54%;负债 总额602.9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8.33%;所有者权益225.4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2.61%。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0.20亿元,同比上升7.43%;利润总额为23.06 亿元,同比增加6.16%。 发行人目前主要业务包括机制纸、建筑材料、融资租赁、电力及热力、酒店 及物业租金、化工用品等板块,其中机制纸业务是发行人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2021年度发行人各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及利润率如下: 单位:万元、% 5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项目 毛利润 毛利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机制纸 2,907,177.77 88.04 2,223,858.59 88.17 683,319.18 23.50 建筑材料 34,994.50 1.06 31,591.25 1.25 3,403.26 9.73 融资租赁 32,700.11 0.99 2,114.78 0.08 30,585.32 93.53 电力及热力 30,394.06 0.92 26,001.91 1.03 4,392.15 14.45 酒店及物业租金 14,894.14 0.45 12,461.99 0.49 2,432.15 16.33 化工用品 13,110.50 0.40 11,704.02 0.46 1,406.47 10.73 其他主营业务 160,087.25 4.85 138,274.19 5.48 21,813.06 13.63 其他业务 108,622.91 3.29 76,220.85 3.02 32,402.06 29.83 合计 3,301,981.23 100.00 2,522,227.58 100.00 779,753.65 23.61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资产负债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变动比率 流动资产 3,287,049.04 3,588,225.01 -8.39% 非流动资产 4,997,096.42 5,569,320.77 -10.27% 资产总计 8,284,145.46 9,157,545.78 -9.54% 流动负债 5,053,495.18 5,104,623.47 -1.00% 非流动负债 975,967.37 1,472,895.94 -33.74% 负债合计 6,029,462.55 6,577,519.41 -8.33% 股东权益 2,254,682.91 2,580,026.37 -12.6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908,977.82 2,427,696.88 -21.37% 2、数据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2021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为975,967.37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33.74%, 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所发行债券到期,应付债券及其他非流动负债规模下降。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 1、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比率 营业总收入 3,301,981.23 3,073,651.80 7.43% 营业总成本 3,058,384.01 2,905,621.04 5.26% 营业利润 228,145.90 158,472.15 43.97% 6 利润总额 230,618.03 217,226.99 6.16% 净利润 208,968.40 190,621.33 9.6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551.31 171,202.91 20.65% 2、数据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为228,145.90万元,较2020年度上升43.97%,主 要为发行人该年度机制纸销售收入增加,营业总收入上升所致。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 1、合并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比率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858,188.82 1,125,980.27 -23.78%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6,572.12 -18,103.98 191.54%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994,049.60 -959,403.79 -3.61% 现金净增加额 -122,025.41 149,884.19 -181.41% 2、数据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2021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6,572.12万元,较2020年度上升 191.5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子公司潍坊晨鸣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收回对潍坊晨融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投资2亿元、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处置土地1.64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 入同比增加。 2021年度,发行人现金净增加额为-122,025.41万元,较2020年度下降181.41%, 主要是随着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规模的压缩,报告期内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下降所致。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开立了该期债券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228630741516),用于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7〕342号文批准,于2018年4月公开发行了人民币9亿元的公司债券, 该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于2018年4月3日汇入发行人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置换银行贷款。根据广发证券获取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流水、银行回单等资料,暂未发现发行人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约定不符的情 形。 截至2021年末,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置换银行贷款,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余额为0。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主体 借款银行 还款日期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潍坊寿光支行 2018/4/16 22,350.00 2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潍坊寿光支行 2018/4/17 30,000.00 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潍坊分行 2018/4/19 37,515.00 总计 89,865.00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29日出具的《关于山 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37120003号),发行人在使用“18晨债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过程中,严格按照了相关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 8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 “18晨债01”未设担保。报告期内,本次债券的增信机制未发生变更。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8晨债01”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8晨债01”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开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聘请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广发证券签订了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从制度上保障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按时、足额偿付;为本次债券 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保障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合理制度安 排;承诺做好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指定计划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债券的偿付工作。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设立了债券专项账户,并与其(作为专项账户 的监管银行)和广发证券签订了《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规定专项账户 专项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以保障债券募集资金严 格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以及债券偿付资金的及时归集和划转;发行人已按 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并与广发证券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 行人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正常,与募集说明书的相 关承诺一致。 9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 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所约定的内容一致,未发生重 大变化,发行人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了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晨债01”)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该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7晨债01”的起息日为2017年8月21日,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 8月21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21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7晨债01”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8月21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2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21日;若投资者在该期 债券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21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发行人已分别于2018年8月21日、2019年8月21日、2020年8月21日按期足额 支付该期债券前3个计息年度的利息。“17晨债01”已于2019年8月21日完成该期债 券部分回售工作,回售兑付金额为11.1亿元,回售后债券余额为0.9亿元。2021 年8月23日,发行人已支付该期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并完成该期债券的全 额回售工作,回售兑付金额为0.9亿元,回售后该期债券已摘牌。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期债券已全额兑付。 2、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10 券(第一期)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该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8晨债01”的起息日为2018年4月2日,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4 月2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2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8晨债01”的本金兑付日为2023年4月2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第2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2日;若投资者在该期债券 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2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发行人已分别于2019年4月2日、2020年4月2日按期足额支付该期债券前2个 计息年度的利息。“18晨债01”已于2020年4月2日完成该期债券部分回售工作,回 售金额9亿元,完成转售债券金额3.5亿元,注销未转售债券金额5.5亿元,回售转 售后债券余额3.5亿元。 发行人已于2021年4月2日按期足额支付该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利息。“18 晨债01”于2022年4月2日完成该期债券部分回售工作,回售金额1.955亿元,后于 2022年5月10日完成该部分债券的转售工作,转售金额1.955亿元,回售转售后债 券余额3.5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期债券尚有3.5亿元未到本金兑付日。 11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一、跟踪评级报告 (一)报告期内跟踪评级 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信 评委函字[2021]跟踪0404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 面,维持该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最新跟踪评级 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2)》(信 评委函字[2022]跟踪0343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该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AA+,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二、报告期内披露过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其他兑付兑息报告 发行人报告期内披露过的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其他兑付 兑息报告如下: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3月26日) 2、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3月26日) 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3月26日) 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2021年3月31日) 5、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4月20日) 6、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付末期股息及为非居民企业股东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公告(2021年8月5日) 7、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A股、B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1年8月6日) 8、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先股股东参与2020年度剩余利润 12 分配的实施公告(2021年8月6日) 9、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轮值总经理的公告(2021年8 月9日) 10、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优先股全部赎回公告(2021 年8月11日) 1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8月27日) 12、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8月27 日) 1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8月27 日) 1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优先股全部赎回公告(2021 年9月9日) 15、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10月30 日) 13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1年度,“18晨债01”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4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期足额支付“18晨债01”的利息。发行人未出现兑息兑 付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方面,2020-2021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7.37亿元和 330.20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方面,2020-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112.60亿元和85.82亿元。 (二)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1年末/度 2020年末/度 流动比率 0.65 0.70 速动比率 0.55 0.60 资产负债率(%) 72.78 71.83 EBITDA 利息倍数 3.32 3.02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2020年末和2021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70和0.65,降幅为7.14%;速动比率分别为0.60和0.55,降幅为8.33%。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2020年末和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83%和72.78%,增幅为1.32%;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 数分别为3.02和3.32,增幅为9.93%。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明显影响偿债能力的 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15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公告,发行人与 Arjowiggings HKK2 Limited(以 下简称“HKK2”)存在一则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05 年 12 月 2 日,阿尔诺维根斯晨鸣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诺 维根斯晨鸣”)成立,其中 HKK2 持有 70%的股权、晨鸣纸业持有 3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为制造并销售文化用纸、工业用纸及技术用纸,主要生产场地位于山东 省寿光市晨鸣工业园内。 2008 年 10 月,阿尔诺维根斯晨鸣与发行人就《蒸汽供应合同》发生纠纷,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于 2013 年 8 月作出了[201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58 号 裁决书内容如下: “(1)2008 年 1 月,阿尔诺维根斯晨鸣开始生产,晨鸣纸业按照《蒸汽供 应合同》向其供应蒸汽;2008 年 10 月 16 日,阿尔诺维根斯晨鸣暂停生产,2008 年 12 月 11 日,决定恢复生产,要求晨鸣纸业恢复蒸汽供应遭到拒绝。 (2)晨鸣纸业认为阿尔诺维根斯晨鸣自投产后持续亏损,存在巨额债务及 账户被查封情形,有随时面临取消和解散的风险,蒸汽未达到最低使用量,拖欠 使用费 1,300 余万元长达 5 个月之久,且提议以预付一个月电汽费的方式恢复供 汽未被接受。 (3)裁决晨鸣纸业向阿尔诺维根斯晨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9,358.20 万元及 律师费 50 万元。” 2014 年 3 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件仲裁条款失效”、“对案件没有管 辖权”、“仲裁结果超出仲裁当事人主张”及案件关键证据审计报告存在瑕疵为由, 批准晨鸣纸业不予执行[201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58 号裁决书的申请。2014 年 9 月,寿光人民法院作出[2014]寿商初字第 1187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蒸汽供应 合同》已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解除。 16 2015 年 11 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晨鸣纸业停止供应蒸汽违反合资合同为 由,裁决晨鸣纸业偿付 HKK2 经济损失人民币 16,786 万元及利息、诉讼及其他 费用共美元 354.89 万元及利息、仲裁费用港币 330.39 万元及利息(裁决书编号: HKIAC/A12194)。 2016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申请并取得 禁制令“禁止申请人对本公司提出清盘呈请”。2016 年 11 月 11 日,香港特别行 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作出命令:“(1)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所发出的禁制令将 持续有效,直至法庭作出进一步命令;(2)就禁制令举行的各方聆讯将延至 2017 年 2 月 21 日及 2017 年 2 月 22 日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继续进行, 并预留 2017 年 2 月 23 日进行聆讯。” 2017 年 2 月 23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完成关于禁制令的聆 讯。2017 年 6 月 14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向发行人法律代表发 出有关禁制令的通知,驳回了发行人的禁制令申请。2017 年 7 月 7 日,香港高 等法院夏利士法官就驳回发行人禁制令颁下判词。2017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向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2017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收到 HKK2 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日期 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的清盘呈请,申请发行人偿付 HKK2 经济损失人民币 16,786 万元及利息、诉讼及其他费用共美元 354.89 万元及利息、仲裁费用港币 330.39 万元及利息。 2017 年 8 月 28 日,有关清盘呈请已由夏利士法官于香港高等法院审理。香 港高等法院于发行人承诺会于十四天内促成一第三方为法定要求偿债书所涉及 款项及其截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之利息向法庭存入合计约港币 38900 万元之基础 上命令将清盘呈请延期。 根据夏利士法官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作出之命令,发行人透过第三方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向香港高等法院存入一笔保证金共港币 389,112,432.44 元(此款项相 等于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港币款额及其自 201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 之利息)后,清盘呈请之聆讯被押后但可随意恢复。 17 发行人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对夏利士法官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作出之命令提 起了上诉,该上诉之聆讯排期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上午十时于香港高等法院上诉 法庭进行。 2018 年 5 月 11 日,该上诉之聆讯已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完成。聆讯结 束时,法院指示将另定日期宣判。 2018 年 8 月 9 日(交易时段后),发行人收到关于声称总额为 380,006,761.79 港元,包括(除其他事项外)合同赔偿、有关律师费用及仲裁费用以及其各自的 利息的第三债务人的暂准命令(以下简称“该第三债务人的命令”)。该第三债务 人的命令之聆讯定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上午十时三十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 院聆案官审理,当中 Arjowiggins HKK2 Ltd.作为判定债权人、发行人作为判定债 务人及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作为第三债务人。 2018 年 8 月 31 日,上述有关第三债务人的命令的聆讯已在香港高等法院完 成。判定债权人(即 Arjowiggins HKK2 Ltd.)就一笔判定债权人声称总额为 380,006,761.79 港元,包括(除其他事项外)合同赔偿、有关律师费用及仲裁费 用以及其各自的利息,寻求对由第三债务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股东在 6 年后 并未作出要求,总额为 1,340.43 港元的款项作第三债务人绝对命令。第三债务人 同意提供上述总额(即 1,340.43 港元)予判定债权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命令判定债权人向判定债务人(即发行人)支付该第三债务人申请的讼费。 2018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就与 Arjowiggins HKK2 Limited 成立的合资公司 的有关争议向 HKK2 送达仲裁通知书,要求 HKK2 退还合资公司会计账簿、相 关记录及仲裁费用。 2020 年 8 月 5 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做出最终裁决,相关内容如下:1、HKK2 占有和控制着合资公司的会计账簿及记录。2、HKK2 于最终裁决之日 2020 年 8 月 5 日起,21 天内将合资公司的账簿及记录交于合资公司的强制清算组,即永 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3、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保管的费 用担保金退还给发行人。4、法律代理及协助费用以外的仲裁费用由仲裁双方均 担。 18 2020 年 8 月 5 日,针对 2018 年 5 月 11 日所完成之上诉聆讯,香港高等法 院上诉法庭做出判决,驳回发行人上诉请求。 2022 年 2 月 16 日,发行人就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于 2020 年 8 月 5 日作 出的判决提出上诉。2022 年 5 月 17 日,上诉的聆讯在香港终审法院进行。 2022 年 6 月 14 日,香港终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发行人上诉请求,并指示 早前根据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命令缴存法院作为押后 HKK2 针对发行人所提交 清盘呈请条件的款项合计港币 389,112,432.44 元,连同当中的累算利息,须支付 予 HKK2。 发行人 2017 年度已就该项诉讼缴存法院的保证金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详 情请参阅《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受托管理人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就上述事项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详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第三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二、分配利润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21年8月5日公告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付末 期股息及为非居民企业股东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以及于2021年8月6日公告的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A股、B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山 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先股股东参与2020年度剩余利润分配的实 施公告》等相关公告,晨鸣纸业实施2020年度A股、B股分红派息方案,H股派 发股息方案及优先股股东参与2020年度剩余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 告。 受托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就上述事项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详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9 第十一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18晨债01”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