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18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 B 公告编号:2018-05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 2018 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财务负责人冯志清、董秘孙美美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罗青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7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应用指南案例 1 的会计处理说明,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017 年)》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2017 年收到的政策性搬迁补偿款
原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3 号》第四条关于政策性搬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现根据最新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变更为按照处置非流动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该项会计处理原则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同时应追溯调整 2017 年度比较财务
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