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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灿坤B:2019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 B        公告编号:2019-02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4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厦
门灿坤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
其中蔡渊松董事、何宗原董事、白劭翔独立董事以电话的形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潘
志荣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修订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与《公
         司章程》。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杨舜龙先生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推荐,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提名董事候选人
如下:
1、 董事候选人: 徐德耕
2、 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成员任期一致,即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5 日止。
3、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4、 本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采用累积
   投票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四: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20 整
2、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7 日
4、具体详见今日同时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
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1



徐德耕先生简历

男,1972 年 1 月 18 日出生,台湾省台南市人;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   农业机械工程(硕

士)。

工作经历如下:

2015.8.4-迄今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14.9.1-迄今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研发部资深协理

2013.1.13-2014.8.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商务部美洲区协理

2010.5.27-2013.1.12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研发部煎烤器经理

2006.9.1-2010.5.26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品保部经理

2005.10.10-2006.8.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EURO MOTOR 专案副经理

2001.12.5-2005.10.9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UL 安规专员

    截止本公告日,徐德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徐德耕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