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独立董事关于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2022-03-15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交易
类第 10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的要求,作为厦门灿坤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差异的事项,经过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 2021 年度实 2021 年度 额占同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与预计
易类别 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交易的比
金额差异%
例%
向关联
人采购 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4,161.37 4,000.00 2.49% 4.03%
原材料
向关联
人销售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60.73 975.00 0.42% -1.46%
产品
总计 5,122.10 4,975.00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与预计总金额差异未超过
3%,符合客观情况,在可控范围内;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交易,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葛晓萍、刘鹭华、吴益兵
2022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