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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8-06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长虹美
菱美菱”)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降低财务成本,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利用最高
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80,000万元
用于投资单项理财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14,000万元用
于投资单项理财产品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6号)核准,公司成功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等7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80,858,67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569,999,99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29,267,276.08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0,732,722.76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2016年9月18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6CDA4027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分别在农业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交通银行合肥寿春支行、光大银行长
江西路支行及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共4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存放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和承销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与前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948,532,019.03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余额(人民币元)
                                                                                                                                     备注(已购买理
  开户银行            资金用途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理财收益          利息收入           合计         财金额,均将于
                                                                                                                                     12 月底前到期)
农业银行合肥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12181001040028002   277,976,650.80    2,860,692.59    20,163,751.13     301,001,094.52     300,000,000
金寨路支行

交通银行合肥   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
                                        341304000018880007121   319,982,223.74    4,521,536.90    29,747,640.79     354,251,401.43     350,000,000
寿春支行       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

光大银行长江
               智慧生活项目                 76670188000416855   274,998,800.00    3,477,395.33    14,803,327.75     293,279,523.08     290,000,000
西路支行
工商银行合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2010238000000269       --                --                --               --               --
长江东路支行
                              合   计                           872,957,674.54   10,859,624.82    64,714,719.67     948,532,019.03     940,000,000

        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后期各项目的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8日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的剩余资金及利息全额
    272,147,339.85元提取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并在资金提取完成后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予以了注销。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预计2019年将产生约94,853.10万元闲置资金。
其中,约有14,493.11万元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出现阶段
性闲置。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资金支付进度,最大化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资金收益,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公司将利用最高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
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理财产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实施方式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具体
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强的短期保本型理
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安全、合规使用的前提下实施,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投资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司
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2.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进展计划,通过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测算,
拟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保证闲置募集资金的充分利
用,同时保证2019年度募投项目款项的及时支付,公司将对94,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进行合理规划,其中,不超过80,000万元用于投资单项理财产
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14,000万元用于投资单项理财产品
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
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

    3.理财投资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理财产品投资的期限

    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理财产品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额度范围内
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金融机构选择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明
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将及时备案并公告。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披露报告期内理财
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利用最高不超过
9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同时,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与控制

    1.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
对较低的保本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投资范围及决策审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效防范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
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否则
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六、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安全使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动
态余额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不超过80,000万元用于投资单项理财产
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14,000万元用于投资单项理财产品
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同时,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资金支付进度,决定具体理财产品的
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最大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
司整体财务成本。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80,000万元用于
投资单项理财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14,000万元用于投
资单项理财产品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此次利用最高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可控。我们同
意公司利用最高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
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最高不超过 94,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
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闲
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 80,000 万元用于投资单项理财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 14,000 万元用于投资单项理财产品期限在 6 个月以内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
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长虹美菱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长
虹美菱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
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理财产品
投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事项所履行
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