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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8-08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8
年11月8日、11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同意公司利用最高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
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公司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18年6月28日,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结构性理
财产品申请书》,基于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已签署的《东
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协议》,公司以闲置募集
资金10,000万元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叙做结构性理财产品。
详细情况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18-042号
公告)进行了披露。目前,前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19日到期。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降低财务成本,近日,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的结
构性存款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认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结构性存款的保本理财产品

    2018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签订《结构性
存款合同》,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认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
阳分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三七期产品1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产品期限:31天

    4.起息日:2018年12月28日

    5.到期日:2019年1月28日

    6.预期收益率:3.75%(年化)

    7.投资总额:10,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9.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本存款保本保收益,利随本清。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8%。

    二、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安全使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
资,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且所投资的产品
不进行质押,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且尚未到
期的余额共计111,0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1.98%,其中,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金额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96%;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合计91,0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02%。本次公司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由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
较低的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
个季度末对所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投资范围及决策审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效防范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
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
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否则将
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
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五、备查文件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