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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关于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0-04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经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长
虹空调以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涪城支行申请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量力
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期限均为 1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本次长虹空调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定期存单质押开票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定期存单质押开票”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长虹空调提供的金融服务。合
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短期、临时性开票额度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高质押
率、便捷的服务。

    2.定期存单质押开票业务实施目的

    长虹空调在开立票据前,将当次开立票据所需资金存入合作金融机构并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新开业务,有利于获取存款收益的同时,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
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协议合作金融机构及实施额度

    长虹空调以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涪城
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量力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4.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

    二、定期存单质押开票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长虹空调开展定期存单质押开票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
立存单质押融资业务专项账户,作为存款存入账户。应付票据到期日期前无法动
用账户资金,对长虹空调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长虹空调通过合理规划新开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期以降低这
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同时,随着长虹空调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
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现汇回款比例增加,可以确保资金流动性。

    2.本次拟开展定期存单质押开票业务的商业银行均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期存单质押开票业务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长虹空调通过此项业务,可以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拓宽长虹空调的融资渠
道,为后续理财、融资等相关业务打好基础。另外,长虹空调将部分存款存入合
作金融机构进行质押开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业务,有利于获取存款收益的
同时,提高长虹空调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会
对公司及长虹空调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长虹空调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
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本次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是基于其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有利于提高长虹空调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长虹空调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长虹空调以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绵阳涪城支行申请开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向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开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向成都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量力支行申请开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期
限均为1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本次长虹空调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未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