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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0-04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寇化梦先生、雍凤山先生、史强
先生、钟明先生、胡照贵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出口产品的产能需求,结合未来
冰箱出口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及动态,同意公司投资约 2,021 万元对出
口冰箱产线进行扩能技术改造,以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及产品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涪城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经营
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同意长虹空调以定期存单质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绵阳涪城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期限 1 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以定期
存单质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
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本次以定期存单质押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关于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同意长虹空调以定
期存单质押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期限 1 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以定期
存单质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
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本次以定期存单质押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关于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成都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量力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同意长虹空调以定
期存单质押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量力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期限 1 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以定期
存单质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
押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本次以定期存单质押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2 亿元
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1 亿元人民
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申请 1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承诺保函等,采
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