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本人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 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 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 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 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洪远嘉 赵刚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