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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9-19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0-07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其中,
B股股东应在2020年9月2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
股票方可参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心
一号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及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
    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
    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9月2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
    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前述议案时
    须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投票。前述议案详见
    本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序                                                             是否为特别
                                     提案名称
  号                                                               决议事项
 1.00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1.01    关于选举吴定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1.02    关于选举寇化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1.03    关于选举雍凤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1.04    关于选举钟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1.05    关于选举胡照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1.06    关于选举陈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2.00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2.01    关于选举洪远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2.02    关于选举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2.03    关于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3.00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否

3.01   关于选举邵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否

3.02   关于选举何心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否

3.03   关于选举黄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否

4.00   《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否
       《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5.00                                                                       否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5 亿元票据池专项
6.00                                                                       否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6 亿元票据池专项
7.00                                                                       否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5 亿元票据池专项
8.00                                                                       否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最高 10 亿元票据池
9.00                                                                       否
       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2、3,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的选举为以
   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和股东代表监事3人。公司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5属于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审议前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4、6、7、8、9详见本公司2020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

       上述议案3详见本公司2020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
   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5详见本公司2020年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
           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关于选举吴定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寇化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雍凤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关于选举钟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5         关于选举胡照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6         关于选举陈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关于选举洪远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关于选举邵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2         关于选举何心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3         关于选举黄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5.00                                                                               √
                  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5 亿元票据池
     6.00                                                                               √
                  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6 亿元票据池
     7.00                                                                               √
                  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5 亿元票据池
8.00                                                                      √
         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最高 10 亿元票据
9.00                                                                      √
         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
   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
   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7:00。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二楼董事会
   秘书室。

       (四)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2020年10月9日持股东
   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
   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电话:0551-62219021

       4.传真:0551-62219021

       5.联系人:朱文杰、潘海云

       6.电子邮箱:wenjie.zhu@meiling.com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
   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1”,投票简称为“美
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6)
           对候选人吴定刚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寇化梦投 X2 票                    X2 票
           对候选人雍凤山投 X3 票                    X3 票
            对候选人钟明投 X4 票                     X4 票
           对候选人胡照贵投 X5 票                    X5 票
            对候选人陈晔投 X6 票                     X6 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
           对候选人洪远嘉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牟文投 X2 票                     X2 票
            对候选人赵刚投 X3 票                     X3 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3)
            对候选人邵敏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何心坦投 X2 票                    X2 票
            对候选人黄红投 X3 票                     X3 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
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
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10月12
           日召开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
           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
           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
           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或投票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以下提案 1、2、3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应选人数(6)人
  1.00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如果直接打“√”,代表将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1.01     关于选举吴定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寇化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雍凤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关于选举钟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5     关于选举胡照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6     关于选举陈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2.00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如果直接打“√”,代表将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2.01     关于选举洪远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3.00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如果直接打“√”,代表将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3.01     关于选举邵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2     关于选举何心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3     关于选举黄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票提案
  4.00     《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5.00                                                                 √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5 亿
  6.00                                                                 √
           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6 亿
  7.00                                                                 √
           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5 亿
  8.00                                                                 √
           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最高 10
  9.00                                                                 √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