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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1-00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长虹美菱”)A
股股票(证券代码:000521,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
月 7 日、1 月 8 日、1 月 11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形。

    4.截至目前,根据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
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书面回复本公司,其不存在关于本公司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或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其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
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