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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1-00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雍凤山先生、寇化梦
先生、胡照贵先生、陈晔先生、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利用最高
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 4,300
万元用于投资单项理财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 7,700 万
元用于投资单项理财产品期限在六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利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美菱”)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拓展中科美菱在生物医疗领域的业务范围,深入
   发展生命科学板块的业务,提高中科美菱核心竞争力,同意中科美菱投资 1,000
   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安徽菱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
   准),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美生
   活电器”)的发展,保证其后期正常运营动力,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缺口问
   题。在对长美生活电器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长美生活电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额
   度,担保期限为一年,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占公司最
                     2020                                担保方持    资产负债
                             截至目   本次增   2021 年                            近一期净
                    年授信                               股比例      率(截至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前担保   加担保   授信担                             资产(截
                    担保额                               (含直接    2021 年 1                 联担保
                              余额     额度    保额度                             至 2020 年
                     度                                  及间接)    月 31 日)
                                                                                   9 月 30
                                                                                  日)比例

长虹美   合肥长虹
菱股份   美菱生活
                      0        0      35,000   35,000      70%        62.89%        7.25%        否
有限公   电器有限
  司       公司
    说明:鉴于长美生活电器的另一股东方宁波鸿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长美生
活电器核心管理团队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按持
股比例为长美生活电器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公司作为长美生活电器的控股
股东,为保证长美生活电器业务正常经营,公司认为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

    因此,在另一股东方无法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为长美生活电器提
供担保,同时长美生活电器将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全部资产向本公司本次担保
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担保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长美生活电
器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均
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合肥
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冰箱(柜)合肥基地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

    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及经营情况,充分考虑未来
冰箱行业市场发展趋势及动态,同意公司投资 2,442.76 万元对合肥基地冰箱
(柜)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实现降本增效,以降低制造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
产品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流
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三年,采用免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