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1-02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
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2021年度,公司控股
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拟对其全资子
公司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拓兴科技”)提供人民币6,000万
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以保证拓兴科技后期正常运营动力,解决拓兴科技发展中存
在的资金缺口问题,担保期限为期一年,用于拓兴科技日常生产经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
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 2/3,
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均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已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拓兴科技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情况
对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的内容见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资产负
2020 2021 担保方 占公司最
截至 本次 债率
年授 年授 持股比 近一期净 是否
被担 目前 增加 (截至
担保方 信担 信担 例(含直 资产(截 关联
保方 担保 担保 2020年
保额 保额 接及间 至2020年 担保
余额 额度 12月31
度 度 接) 12月31
日)
日)比例
安 徽
中科美
拓 兴
菱低温
科 技
科技股 0 0 6,000 6,000 100% 78.63% 1.24% 否
有 限
份有限
责 任
公司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0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1862号中科美菱公司办公楼二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人代表:曲耀辉
经营范围:制冷设备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加工、销售、设计、
安装、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仓储服务(除危险品);金属制品的加工及销售;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拓兴科技成立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拓兴科技未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4,280,041.94 元,负债总额 26,955,842.23 元(其中银行
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26,955,842.23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元(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为 7,324,199.71 元;2020 年度全年
营 业 收 入 为 40,384,295.82 元 , 利 润 总 额 为 2,527,216.49 元 , 净 利 润 为
2,324,199.71 元。
本公司持有中科美菱63.2683%的股权,中科美菱持有拓兴科技100%股权,中
科美菱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拓兴科技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非关
联方,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拓兴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
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90% 10%
%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22%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
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23.79%
省绵
四川省
阳市
3.19% 绵阳市中科先行(北京)资
虹欢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虹欢科 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自然人
科技
技有限
有限
63.2683% 9.8530%
责任公 26.8787%
责任 % %
司 %
公司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00%
%
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中科美菱将在担保额度
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原因
鉴于拓兴科技尚缺乏自主融资能力或在间接融资方面能力较弱,拓兴科技作
为中科美菱的全资子公司,为支持拓兴科技的发展,满足拓兴科技经营发展的资
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认为中科美菱有必要为维持拓兴科技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2.担保风险
本次公司子公司中科美菱拟提供授信担保的拓兴科技为中科美菱的全资子
公司,本公司及中科美菱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经对拓兴科技的盈利能力和偿债
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拓兴科技经过一年多的筹建与发展,正属于起步阶段,其经
营情况良好,本次中科美菱拟提供的授信担保额度均在拓兴科技偿债能力范围
内。
同时,本次拟提供的授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3.股权结构及担保情况
被担保对象拓兴科技的股权结构详见本公告“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拓
兴科技为中科美菱的全资子公司,拓兴科技将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全部资产向
中科美菱的本次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担保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
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对其全资子公司拓兴科
技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4%。中科美菱为本公司持股63.2683%的控股子公司,拓兴科技为中科美菱的
全资子公司,拓兴科技将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全部资产向中科美菱的本次担保
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2.本次对外担保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拓兴科技最
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均为公
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控制对
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拓兴科技为中科美菱下属全资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
还债务能力。中科美菱本次对拓兴科技提供的担保额度,不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中科美菱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证拓兴科技正常运营,
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
科美菱对拓兴科技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
4,059,203,800.00 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62%。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80,731.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2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上限,具体
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