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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07-13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1-05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
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 5,000 万元/年;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
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
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监高的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
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
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
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
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