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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2022-06-1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
度,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上述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后,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内容,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洪远嘉



   牟   文



   赵   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