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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8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3-00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雍凤山先生、寇化梦
先生、赵其林先生、胡照贵先生、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四川虹云信息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为充分利用多方优势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实现合作共赢,提升公司收益,
同时鉴于虹云基金一期较为优异的表现,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 4,500 万元参与设立“四川虹云信息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虹云基金二期”),
并作为该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该基金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长虹”)、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云管
理”)及公司共同发起组建,基金规模预计为 1.48 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拟出
资 4,5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30.41%;长虹集团及四川长虹各拟出资 5,000
万元,各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33.78%;虹云管理拟出资 3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
额的 2.03%。
    鉴于虹云基金二期的共同投资方长虹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长虹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6.3.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
赵其林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公司参与设立四川虹云信息科技创业投
资基金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共同投资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
四川虹云信息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长虹 RUBA 电器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同意 2022 年四季度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对客户长虹 RUBA 电器
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的联营企业)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33,760,689.82 元。本次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将导致公司 2022 年
合并利润总额减少 33,760,689.8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减少
28,719,337.78 元。本次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同意 2022 年四季度公司、下
属子公司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及通过公司联营
企业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客户国美系统(国美系统是国美零售
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及代理机构的统称)的应收
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 68,201,856.62 元。本次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事项将导致公司 2022 年合并利润总额减少 68,201,856.62 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67,072,821.64 元。本次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四川虹云信息科技创
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