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3-01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季阁女士、孙红英女士出席
了现场会议。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监事何心坦先生、黄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了本次监事会。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22 年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
控制的基本原则,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
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决策程序
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金融工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
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
关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
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
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
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
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
的、客观的,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
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行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