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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37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小火
                电机组容量指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6月8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

司收购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议案》。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贺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67%的子公司。

     为满足博贺电厂项目核准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博贺能源公司按博贺电厂项

目核准文件的替代关停容量情况,分别收购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埔电

厂”)66万千瓦、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电厂”)25万千瓦

小火电关停容量;博贺能源公司与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分别签订小火电机组容量

指标转让协议,转让单价不超过400元/千瓦。相应转让协议含税总价分别不超过

26,400万元和10,000万元。

     2、本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博贺能源公司是本公司控

股67%的子公司,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分别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51%、90%的子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

公司的关联交易。

     3、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关联



                                           1
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

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

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

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

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

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

    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76%                          24%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广东能源集团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366,899.42万元,总负债为

8,005,797.66万元,净资产为7,361,101.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897,642.60万元,净利润439,078.5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广东能源集团

总资产为16,612,304.31万元,总负债为8,747,021.49万元,净资产为7,865,263.01

                                     2
万元,营业收入1,282,723.43万元,净利润27,403.99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二)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黄埔电厂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440000190320848E),黄埔电厂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

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4714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法

定代表人:卢华伦;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电力供应;售电业务;太阳能发电;

太阳能发电站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冷气供应;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和

交流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人力资源外包;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热力管网建设;仓储服务(不含原油、

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

施;提供港口装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

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管道运输;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厂房、房

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黄埔电厂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51%                         49%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黄埔电厂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1,806.02万元,总负债为236,077.56

万元,净资产为135,728.4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578.94万元,净利润

4,407.35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黄埔电厂总资产为362,209.35万元,总负债

                                     3
为230,951.11万元,净资产为131,258.24万元,营业收入33,491.83万元,净利润

-4,470.22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4、黄埔电厂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

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黄埔电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

    1、根据云浮市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云浮电厂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694759440G),云浮电厂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573.3258万元;注册地址为: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光

明路72号;法定代表人:吴润;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与销售;火力发电产生的

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工程技术

服务和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浮电厂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云浮市运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0%                         10%

                          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


    2、云浮电厂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4,997.98万元,总负债为53,748.40

万元,净资产为131,249.5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871.28万元,净利润

5,660.7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云浮电厂总资产为181,367.87万元,总负债

为52,272.30万元,净资产为129,095.58万元,营业收入24,778.52万元,净利润

-2,154.01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4
    4、云浮电厂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

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浮电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1、根据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核发给博贺能源公司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551683645F),博贺能源公司企业性质为: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0,089.139万元;注册地址为:茂名市

滨海新区电城镇茂名港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陈福向;经营范围为:煤炭码头

建设和煤炭储备,配煤、中转、经营;电厂建设、生产和经营,电力、粉煤灰、

脱硫石膏、供热蒸汽、供冷蒸汽的生产和销售(以上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

电力项目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博贺能源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41,042.68万元,总负债为

625,488.06万元,净资产为415,554.6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22.83万元,

净利润-21,094.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博贺能源公司总资产为1,044,667.17

万元,总负债为643,621.20万元,净资产为401,045.97万元,营业收入49,659.26

万元,净利润-14,508.65万元(未经审计)。

    3、博贺能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7.39%

                   3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7%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4、博贺能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博贺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5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背景

    2019年12月,为推动广东粤电茂名博贺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发电

工程(以下简称“博贺电厂项目”)核准,经三方协商,博贺能源公司分别和黄

埔电厂、云浮电厂达成了《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转让意向协议》,约定黄埔电厂、

云浮电厂将其分别所有的关停容量指标66万千瓦、25万千瓦有偿转让给博贺能源

公司作为其“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的替代容量,最终转让容量指标在国家核实认

定后,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博贺能源公司与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协商,综合考虑内外部电厂市场转让

价格,替代关停容量有偿转让单价按不超过400元/千瓦。主要理由如下:1.博贺

能源公司同期收购沙角A电厂关停容量单价为不超过400元/千瓦;2.博贺电厂项

目初设收口概算中,机组替代容量按225.2万千瓦考虑,单价400元/千瓦,总费用

为90,080万元,本次拟签订的转让协议单价与概算一致,总价未超过初设收口概

算中相应的总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黄埔电厂关停机组容量转让协议

    甲方: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协议标的

    乙方有偿转让其#5、#6机组共计66万千瓦机组关停容量给甲方作为广东粤电

茂名博贺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发电工程项目的替代容量。转让容量指

标为国家认可的可用于“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的替代容量指标。

    2、协议总价

    关停容量指标补偿金额按人民币400元/千瓦进行转让,即本协议总价为人民

币26,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陆仟肆佰万元整)。

    3、支付方式


                                     6
    鉴于国家发改委已出具甲方使用乙方关停容量指标上报的“上大压小”发电

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合同标的容量指标中的66万千瓦已经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将

分期支付容量指标费用给乙方。

    (二)云浮电厂关停机组容量转让协议

    甲方: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

    1、协议标的

    乙方有偿转让其#1、#2机组共计25万千瓦机组关停容量给甲方作为广东粤电

茂名博贺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发电工程项目的替代容量。转让容量指

标为国家认可的可用于“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的替代容量指标。

    2、协议总价

    关停容量指标补偿金额按人民币400元/千瓦进行转让,即本协议总价为人民

币1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3、支付方式

    鉴于国家发改委已出具甲方使用乙方关停容量指标上报的“上大压小”发电

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合同标的容量指标中的25万千瓦已经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将

分期支付容量指标费用给乙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导致与关联人产生同

业竞争,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粤电茂名博贺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

小”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0〕1号)文件,博贺电厂项目

使用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220万千瓦,其中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关停小火电机组

容量分别为66万千瓦、25万千瓦。博贺能源公司收购黄埔电厂、云浮电厂持有的

小火电关停机组容量指标,有利于博贺能源公司满足国家有关政策的项目核准要

求,符合项目整体开发的需要,有利于确保博贺电厂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上市


                                     7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6,400万元人民币。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

关联交易)累计为251,160.56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

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收

购黄埔电厂、云浮电厂持有的小火电关停机组容量指标,有利于博贺能源公司根

据国家有关政策满足项目核准要求,有效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符合本公司及博

贺能源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通讯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书;

    3、独立董事意见;

    4、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停机组容量转让协议、广东粤电云河发电

有限公司关停机组容量转让协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