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并购南宁燎旺有利于推动公司汽车照明产品从光源向车灯 灯具配套转型,做强做优公司汽车照明业务,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和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 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本次并购事项。 独立董事:张楠 卢锐 窦林平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