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利 于公司治理。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独立董事:张楠 卢锐 窦林平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