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南宁燎旺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南宁燎旺 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 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之后,我们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 4 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拓宽南宁燎 旺的融资渠道,提高南宁燎旺的资金流动性,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 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南宁燎旺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上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楠 卢锐 窦林平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