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因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希元 张仁寿 窦林平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