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公告2023-03-16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3-01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
发[2010]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2013]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
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
关要求,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以下承诺:
《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公司
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
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