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贯
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关联交易、资产出售、对外担保、对
外投资、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
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是有效的,能够有效防范内部风险,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对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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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
存在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对其全资子公司国星半导体担保
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南宁燎旺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
的部分互相担保在公司收购南宁燎旺之前已发生,国星光电对其全资
子公司国星半导体的担保在公司收购国星光电之前已发生,其余担保
均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并进行了披露,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
形。
四、对与广晟财务公司关联存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业务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
公司的利益。广晟财务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
好的控制风险。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业务目前不存
在重大风险问题。
五、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
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
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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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的,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后能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对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的相关条款内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的需要,符合所有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
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本次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八、对修订《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的《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是依据公司效益与个
人薪酬相结合等原则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修订《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九、对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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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22]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增
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
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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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希元 张仁寿 窦林平
2023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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