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修订《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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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3-02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修定前 修定后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领导班子人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领导班子人员”,包
员”,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党
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高级管理人
第二条 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员中的经营班子成员(具体指总经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
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务总监)。
公司领导班子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公司领导班子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
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
等级。根据公司领导班子人员综合考核
第十二条 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根据公司领
评价得分进行等级核定,考核得分 90
导班子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得分进行
(含)以上为优秀等级,80 分(含)~
等级核定。
90 分为良好等级,60 分(含)~80 分
为一般等级,60 分以下为较差等级。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
司领导班子人员薪酬方案考核和监督的 定公司领导班子人员薪酬方案考核
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 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
成领导班子人员薪酬方案后,提交公司 考核委员会形成领导班子人员薪酬
董事会批准。 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 施。
室等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
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办公室等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工作。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2020 年度起的薪酬考核按本办法执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第二十八 行。2016 年 12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佛 生效,2022 年度起的薪酬考核按本
条 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办法执行。
薪酬方案》同时废止,与本办法不符的,
按本办法执行。
除以上修订外,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