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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1994-12-31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94比93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   1928717983.41 2098542182.59    1333805.74          -8
 利润总额        150344206.75  275612913.33  252715425.98         -45
 税后利润        117235421.12  232821838.60  147695579.37         -50
 资产总额       3941915278.18 2594990849.74 1177113763.54          52
 股东权益       1017574402.80  935461540.76  379427074.57           3
 每股净资产              1.96          1.99          1.24          -2
 每股收益                0.32          0.47          0.19         -32
 1.按加权股本计          0.23          0.47          0.19         -50
 2.按年末股本计          0.23          0.47          0.19         -50
 每股红利                   -          0.28             -           -
 股东权益比率          25.81%        37.98%        32.23%         -32
 净资产收益率               -        11.73%        23.63%         -50
附注:上年度尚有4793万元结转到本年度,实际未分配利润为16517万元。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尚待董事会讨论,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业务回顾
    1.1994年公司根据市场的变化,采取了有效的经营策略。生产汽车2015辆,比上年增长0.5%;销售汽车19619辆,比上年下降1%;营业收入192871万元,比上年下降8%。公司1994年利润虽然有所下降,但在国家继续加强宠观调控力度,全国汽车行业呈低速运行状态(总产量比上年增长0.17%),轻型汽车行业产销量普遍下滑(产量下降11.88%,销量下降10.63%)的情况下,江铃保持了同行业较好水平(经济效益在轻卡行业中仍保持第二位,全国汽车行业排名由1993年的第7位进入第6位)。
    2.全年技术改造投人资金5.5亿元,重点保证引进日本技术的五十铃4J系列柴油机机加工和铸造工程的建设进度。发动机连杆生产线已经竣工投产;曲轴生产线大部分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设备调试阶段;缸盖生产线设备完成安装和初步调试;缸体生产线进入调试阶段。铸造工程一铸、二铸车间完成设备调试,开始试生产缸体、缸盖铸件。中心区联合厂房工程土建基础基本完土,引进油漆线项目己完成签约。西厂区联合厂房主体土建全部完工,油漆线已完成试转和冷调试工作。南区锅炉房两台(35T/台)锅炉安装到位。江铃第二供电专线己交付使用;
    3.本报告年度内没有新募集资金。但在上个报告年度内募集的A股资金所投项目,即扩建的“八五”技改项目续延到本报告年度内。其中:4J系列柴油发动机加工项目投入1.84亿元,发动机铸造项目投入9639万元,该项目己基本竣工。此外,模具中心项目、西区联合厂房工程、车轮分厂、前桥分厂扩建、开发轿卡车项目的资舍投入均按计划进度实施。;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到1994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
    股份单位:万股  面值:每股1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   比例    年末数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股         36793  74.47%     35324  68.03%
 (2)募集法人股      2807   5.68%    4837.4   9.31%
 (3)内部职工股       980   1.98%    11.232   0.0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0580  82.14% 40172.632  77.37%
 (二)已流通股份                                   
 A股                8820  17.85% 11748.768  22.62%
 (三)股份总数      49400 100.00%   61921.4 100.00%
2.本公司前十名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35324           68.03
 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                 2597               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0            2.31
 深圳机场候机楼有限公司              120            0.23
 广东省机电公司                      120            0.23
 黄玉富                           100.23            0.19
 陈胜                             75.218           0.145
 吕峥嵘                           72.918            0.14
 中国汽车贸易思公司广州公司           72           0.138
 艾孚中心                           64.7           0.125
注: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代表国家持有股份。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及持股情况
    1.陆祖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证券委主任职务;蔡伟翔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董事芦水芳先生因担任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已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
    公司董事吴志远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刘善波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宦子昂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邹幸、赖长发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3.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增选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副总裁陈廷越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待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以上市公告书刊登的数量为基准,增加了
10:2送红股的数额。
六、本年度重大事项
1.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经政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本公司国有股股东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按协议方式,以每股3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格,向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有偿转让1469万股。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之法人股,从原来的1128万股增至2597万股,占总股本的5.002%。
2.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与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达成联合开发家庭轿车,在江铃建设年产15万台家轿生产厂的协议。董事会初步拟定由本公司投资参股建设该工厂。其中本公司占45%,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占55%。
3.经董事会及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拟将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铃铸造厂有偿转让给本公司。是次转让提请本次股东大会批准。
4.经董事会决议,将原由本公司控股(占总股本的90%)的江铃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为: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持股50%,本公司持股40%,中国汽车进出口公司江西公司持股10%。本公司有偿转让占总股本50%的股份给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5.本公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介绍
本公司关联企业

             名称                    所在地                               主营业务范围                         本公司拥有股权
 南昌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119号 生产销售N系统、TF系列轻卡车及总成                            75%           
 江铃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       南昌市洪都大道110号 交通运输、卡车、轿车、货车、拖拉机及配件、汽车底盘、汽车总成 40%           
 江铃汽车集团销售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60号  汽车销售(小轿车除外)                                         100%          
 江铃汽车集团配件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60号  汽车配件业务                                                 100%          
 江铃汽车运输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119号 汽车货运、装卸、搬运货物、汽车修理(一类)                     100%          
 江铃汽车物资公司             南昌市包家花园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建材及物资的销售                       100%          
 江铃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119号 房地产开发                                                   100%          
 江铃汽车集团铸南昌市南高造厂 公路小兰            黑色金属铸造                                                 100%          
八、业务展望
    1.生产经营目标:汽车产量35000辆,比1994年增长74%
    五十铃系列3100辆
    井岗山系列400辆    销售收入32亿元
    2.经营方针和措施
    1995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坚持质量第一,坚持系列化、多品种,坚持继续降低成本,坚持加强售后服务的方针。
    (1)抓住当前市场机遇,充分发挥江铃系列产品已形成的规模经济优势,最大限度地扩张市场占有。注重新的营销措施,强化售后服务措施,迅速拓展市场销售。
    (2)加强生产管理,实现多品种、同步化、满负荷有条不紊地生产运行。进一步优化生产线的物流管理。
    (3)努力提高质量保证能力,积极完善质保体系。1995年要在公司内部颁布《质量手册》,并全面贯彻执行,为1996年申报国家质量认证作好充分准备。
    (4)积极加快产品的国产化的进程和多品种系列化进程,确保发动机等重点工程的如期竣工投产。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夺取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5)搞活内部经营机制,把具备条件的部门推向市场,以提高公司的投资回报,逐步培育多个利润增长点。不断完善用工制度,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加强职工的岗位培训,采用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6)狠抓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管理,强施的落实和考核。
    (7)建立有效的,保持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洁。
     3.为了完成年产2万辆整车和12万台发动机规模,1995年预计投人资金4亿元。
     4.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与实施。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计划分别有24项、17项、4项、14项的研究与开发,在生产和产品开发中推广运用。例如:
    A.模具中心采用数控机床和计算机CAD/CAM技术及整体分组补偿加工,凸凹模块线切割一次性加工,不筹厚塞块间隙调整等新工艺,将保证TF系列车车架大型复杂模具的全部设计与制造,有效地促TF系列车国产化进程。
    B.车轮分厂实施5·50F板材压制轮辋生产新工艺,可提高材料利用率,消除市场对专用型材货源的垄断影响,保证正常生产的进行,可获经济效益近4 00万元。
    5.坚持技术进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加强职工岗位培训,积极创造条件鼓励职工钻研业务技术,提高操作技能,使公司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从而保证产品的高质量、低成本、多品种,使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6.配套资金的筹措为:发行B股,特筹集3.4-4.2亿元外汇人民币。其余资金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由企业自筹解决。
九、其它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LING MOTORS CORPORATION ,LTD.
    简称:JMC
2.公司总部所在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各种通讯工具的号码:
    法定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119号
    邮编:330001
    电话:0791-5232888
    传真:0791-5231032
3.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地点
    公司于1992年10月15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筹建登记.
    公司于1993年11月28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4.工商登记证号:15832362--7
5.税务登记证号:360104520101042
6.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7.公司在上市交易所编号:0550
     股票简称:赣江铃A
8.公司A种股票主承销机构名称:深圳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9.公司未上市股票的托管机构名称:江西省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0.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
    名称: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深圳蛇口招商大厦103号
    电话:0755-6691597
    传真:0755-6692365
11.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
    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香港和记大厦十五楼
    电话:(852)28469888
    传真:(852)28684432
12.境内法律顾问名称.办公地
    名称: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北京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307
    电话:010-4664038
    传真:010-4663889
13.境外法律顾问名称.办公地
    名称:麦坚时律师行
    办公地:香港厦懿道十号和记大厦十四楼
    电话:(852)28461888
    传真:(852)28460647
1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人员:
    熊中平先生  傅火昌先生
    股东接待日为每月第一个周五(节假日顺推至下一个周五)
    地址:公司证券部
    电话:0791-5231889
    传真:0791-5232839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1994年度
一、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日历年度
    2.货币折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当月1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未对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金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类帐户。
    3.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及方法
    A.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全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RMB)  拥有股权              主要业务             
 全资附属公司:                                                                          
 江铃汽车运输公司               2,500,000.00     100% 汽车贸运、装卸搬运货物、汽车修理  
 江铃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5,000,000.00     100% 房地产开发                        
 江铃汽车集团配件公司           5,000,000.00     100% 批发.零售.汽车配件                
 江铃汽车集团销售公司           5,000,000.00     100% 批发.零售、汽车(小轿车除外)       
 江铃物资公司                   1,100,000.00     100%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加工销售
 联营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         1,100,000.00      90% 交通运输及配件、汽车底盘总成      
 南昌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USD20,000,000.00      75% 列轻型卡车及总成件                
B.合并会报表方法: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除内部往来,资金的拨入与拨出、内部销售及收取费用相互抵销,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外,相同项目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和费用逐项合并。
    4.存货
    本公司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期末分配材料价格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长期投资
    本公司对拥有20%以下股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20%上股权的长期投资来用权益法核算,并对拥有58%以上股权的长期投资单位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6.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来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77-4.5%
    机器设备             9%-9.7%
    运输工具           16.17-18%
    电子设备            18-19.4%
    其他设备           13.86-18%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采用分类折旧率,按直线法并自1993年1月1日起开始计提折旧。
    7.坏帐准备
    按应收帐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
    8.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系本公司股份制改组时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自1993年1月1日起分年摊销。
    9.递延资产
    A.开办费:开办费系南昌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1993年5月1日起分五年摊销;
    B.其他递延支出:其他递延支出系公司股份制改组时生产用模具评伯增值,自1994年1月1日起改按五年摊销。
二、税项及末交税金
    (1)增值税,投产品销售收入及材料销售收入的17%计缴。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7%计缴。
    (3)企业所得税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抄字(1994)65号批准,本年度按15%作纳税准备。
     南昌江铃讯铃汽车有限公司:经南昌市税务局涉外分局洪税外发(1994)4号文批准,享受“两免三减”政策性优惠,本年度为第二个获利年度,不计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6)其他税项,按有关规定交纳。
    (二)未交税金

                             1994-12-31
    增值税           RMB(43,220,081.76)
    营业税                   258,938.64
    城市维护建设税            80,030.86
    企业所得税               648,759.72
    房产税                    25,458.05
    土地使用税               123,440.00
    建筑税                     4,093.44
    预提所得税             1,276,606.40
                     RMB(40,802,754.65)

三、少数股东权益

                  南昌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比例                        25%                    10%                 
 实收资本                   RMB28,650,000.00        RMB1,000,000.00 RMB29,650,000.00
 盈余公积                         340,700.87             276,950.33       617,651.20
 未分配利润                    17,349,733.67                     --    17,349,733.67
                            RMB46,340,434.54        RMB1,276,950.33 RMB47,617,384.87
四、期后事项
    本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投资的江铃铸造厂按1995年1月1日帐面资产净值全部售与本公司,以此抵减对本公司的负债计269,300,893.82元人民币。
五、财务承诺
    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有对外担保等财务承诺事项。
六、会计报表的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1995年3月31日批准本会计报表。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