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94比93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 1928717983.41 2098542182.59 1333805.74 -8 利润总额 150344206.75 275612913.33 252715425.98 -45 税后利润 117235421.12 232821838.60 147695579.37 -50 资产总额 3941915278.18 2594990849.74 1177113763.54 52 股东权益 1017574402.80 935461540.76 379427074.57 3 每股净资产 1.96 1.99 1.24 -2 每股收益 0.32 0.47 0.19 -32 1.按加权股本计 0.23 0.47 0.19 -50 2.按年末股本计 0.23 0.47 0.19 -50 每股红利 - 0.28 - - 股东权益比率 25.81% 37.98% 32.23% -32 净资产收益率 - 11.73% 23.63% -50 附注:上年度尚有4793万元结转到本年度,实际未分配利润为16517万元。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尚待董事会讨论,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业务回顾 1.1994年公司根据市场的变化,采取了有效的经营策略。生产汽车2015辆,比上年增长0.5%;销售汽车19619辆,比上年下降1%;营业收入192871万元,比上年下降8%。公司1994年利润虽然有所下降,但在国家继续加强宠观调控力度,全国汽车行业呈低速运行状态(总产量比上年增长0.17%),轻型汽车行业产销量普遍下滑(产量下降11.88%,销量下降10.63%)的情况下,江铃保持了同行业较好水平(经济效益在轻卡行业中仍保持第二位,全国汽车行业排名由1993年的第7位进入第6位)。 2.全年技术改造投人资金5.5亿元,重点保证引进日本技术的五十铃4J系列柴油机机加工和铸造工程的建设进度。发动机连杆生产线已经竣工投产;曲轴生产线大部分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设备调试阶段;缸盖生产线设备完成安装和初步调试;缸体生产线进入调试阶段。铸造工程一铸、二铸车间完成设备调试,开始试生产缸体、缸盖铸件。中心区联合厂房工程土建基础基本完土,引进油漆线项目己完成签约。西厂区联合厂房主体土建全部完工,油漆线已完成试转和冷调试工作。南区锅炉房两台(35T/台)锅炉安装到位。江铃第二供电专线己交付使用; 3.本报告年度内没有新募集资金。但在上个报告年度内募集的A股资金所投项目,即扩建的“八五”技改项目续延到本报告年度内。其中:4J系列柴油发动机加工项目投入1.84亿元,发动机铸造项目投入9639万元,该项目己基本竣工。此外,模具中心项目、西区联合厂房工程、车轮分厂、前桥分厂扩建、开发轿卡车项目的资舍投入均按计划进度实施。;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到1994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 股份单位:万股 面值:每股1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 比例 年末数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股 36793 74.47% 35324 68.03% (2)募集法人股 2807 5.68% 4837.4 9.31% (3)内部职工股 980 1.98% 11.232 0.0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0580 82.14% 40172.632 77.37% (二)已流通股份 A股 8820 17.85% 11748.768 22.62% (三)股份总数 49400 100.00% 61921.4 100.00% 2.本公司前十名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35324 68.03 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 2597 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0 2.31 深圳机场候机楼有限公司 120 0.23 广东省机电公司 120 0.23 黄玉富 100.23 0.19 陈胜 75.218 0.145 吕峥嵘 72.918 0.14 中国汽车贸易思公司广州公司 72 0.138 艾孚中心 64.7 0.125 注: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代表国家持有股份。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及持股情况 1.陆祖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证券委主任职务;蔡伟翔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董事芦水芳先生因担任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已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 公司董事吴志远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刘善波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宦子昂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邹幸、赖长发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3.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增选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副总裁陈廷越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待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以上市公告书刊登的数量为基准,增加了 10:2送红股的数额。 六、本年度重大事项 1.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经政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本公司国有股股东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按协议方式,以每股3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格,向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有偿转让1469万股。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之法人股,从原来的1128万股增至2597万股,占总股本的5.002%。 2.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与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达成联合开发家庭轿车,在江铃建设年产15万台家轿生产厂的协议。董事会初步拟定由本公司投资参股建设该工厂。其中本公司占45%,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占55%。 3.经董事会及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拟将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铃铸造厂有偿转让给本公司。是次转让提请本次股东大会批准。 4.经董事会决议,将原由本公司控股(占总股本的90%)的江铃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为: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持股50%,本公司持股40%,中国汽车进出口公司江西公司持股10%。本公司有偿转让占总股本50%的股份给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5.本公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介绍 本公司关联企业 名称 所在地 主营业务范围 本公司拥有股权 南昌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119号 生产销售N系统、TF系列轻卡车及总成 75% 江铃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 南昌市洪都大道110号 交通运输、卡车、轿车、货车、拖拉机及配件、汽车底盘、汽车总成 40% 江铃汽车集团销售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60号 汽车销售(小轿车除外) 100% 江铃汽车集团配件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60号 汽车配件业务 100% 江铃汽车运输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119号 汽车货运、装卸、搬运货物、汽车修理(一类) 100% 江铃汽车物资公司 南昌市包家花园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建材及物资的销售 100% 江铃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南昌市迎宾大道119号 房地产开发 100% 江铃汽车集团铸南昌市南高造厂 公路小兰 黑色金属铸造 100% 八、业务展望 1.生产经营目标:汽车产量35000辆,比1994年增长74% 五十铃系列3100辆 井岗山系列400辆 销售收入32亿元 2.经营方针和措施 1995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坚持质量第一,坚持系列化、多品种,坚持继续降低成本,坚持加强售后服务的方针。 (1)抓住当前市场机遇,充分发挥江铃系列产品已形成的规模经济优势,最大限度地扩张市场占有。注重新的营销措施,强化售后服务措施,迅速拓展市场销售。 (2)加强生产管理,实现多品种、同步化、满负荷有条不紊地生产运行。进一步优化生产线的物流管理。 (3)努力提高质量保证能力,积极完善质保体系。1995年要在公司内部颁布《质量手册》,并全面贯彻执行,为1996年申报国家质量认证作好充分准备。 (4)积极加快产品的国产化的进程和多品种系列化进程,确保发动机等重点工程的如期竣工投产。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夺取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5)搞活内部经营机制,把具备条件的部门推向市场,以提高公司的投资回报,逐步培育多个利润增长点。不断完善用工制度,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加强职工的岗位培训,采用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6)狠抓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管理,强施的落实和考核。 (7)建立有效的,保持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洁。 3.为了完成年产2万辆整车和12万台发动机规模,1995年预计投人资金4亿元。 4.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与实施。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计划分别有24项、17项、4项、14项的研究与开发,在生产和产品开发中推广运用。例如: A.模具中心采用数控机床和计算机CAD/CAM技术及整体分组补偿加工,凸凹模块线切割一次性加工,不筹厚塞块间隙调整等新工艺,将保证TF系列车车架大型复杂模具的全部设计与制造,有效地促TF系列车国产化进程。 B.车轮分厂实施5·50F板材压制轮辋生产新工艺,可提高材料利用率,消除市场对专用型材货源的垄断影响,保证正常生产的进行,可获经济效益近4 00万元。 5.坚持技术进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加强职工岗位培训,积极创造条件鼓励职工钻研业务技术,提高操作技能,使公司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从而保证产品的高质量、低成本、多品种,使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6.配套资金的筹措为:发行B股,特筹集3.4-4.2亿元外汇人民币。其余资金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由企业自筹解决。 九、其它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LING MOTORS CORPORATION ,LTD. 简称:JMC 2.公司总部所在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各种通讯工具的号码: 法定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119号 邮编:330001 电话:0791-5232888 传真:0791-5231032 3.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地点 公司于1992年10月15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筹建登记. 公司于1993年11月28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4.工商登记证号:15832362--7 5.税务登记证号:360104520101042 6.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7.公司在上市交易所编号:0550 股票简称:赣江铃A 8.公司A种股票主承销机构名称:深圳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9.公司未上市股票的托管机构名称:江西省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0.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 名称: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深圳蛇口招商大厦103号 电话:0755-6691597 传真:0755-6692365 11.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 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香港和记大厦十五楼 电话:(852)28469888 传真:(852)28684432 12.境内法律顾问名称.办公地 名称: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北京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307 电话:010-4664038 传真:010-4663889 13.境外法律顾问名称.办公地 名称:麦坚时律师行 办公地:香港厦懿道十号和记大厦十四楼 电话:(852)28461888 传真:(852)28460647 1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人员: 熊中平先生 傅火昌先生 股东接待日为每月第一个周五(节假日顺推至下一个周五) 地址:公司证券部 电话:0791-5231889 传真:0791-5232839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1994年度 一、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日历年度 2.货币折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当月1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未对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金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类帐户。 3.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及方法 A.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全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RMB) 拥有股权 主要业务 全资附属公司: 江铃汽车运输公司 2,500,000.00 100% 汽车贸运、装卸搬运货物、汽车修理 江铃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5,000,000.00 100% 房地产开发 江铃汽车集团配件公司 5,000,000.00 100% 批发.零售.汽车配件 江铃汽车集团销售公司 5,000,000.00 100% 批发.零售、汽车(小轿车除外) 江铃物资公司 1,100,000.00 100%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加工销售 联营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 1,100,000.00 90% 交通运输及配件、汽车底盘总成 南昌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USD20,000,000.00 75% 列轻型卡车及总成件 B.合并会报表方法: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除内部往来,资金的拨入与拨出、内部销售及收取费用相互抵销,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外,相同项目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和费用逐项合并。 4.存货 本公司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期末分配材料价格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长期投资 本公司对拥有20%以下股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20%上股权的长期投资来用权益法核算,并对拥有58%以上股权的长期投资单位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6.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来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77-4.5% 机器设备 9%-9.7% 运输工具 16.17-18% 电子设备 18-19.4% 其他设备 13.86-18%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采用分类折旧率,按直线法并自1993年1月1日起开始计提折旧。 7.坏帐准备 按应收帐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 8.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系本公司股份制改组时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自1993年1月1日起分年摊销。 9.递延资产 A.开办费:开办费系南昌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1993年5月1日起分五年摊销; B.其他递延支出:其他递延支出系公司股份制改组时生产用模具评伯增值,自1994年1月1日起改按五年摊销。 二、税项及末交税金 (1)增值税,投产品销售收入及材料销售收入的17%计缴。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7%计缴。 (3)企业所得税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抄字(1994)65号批准,本年度按15%作纳税准备。 南昌江铃讯铃汽车有限公司:经南昌市税务局涉外分局洪税外发(1994)4号文批准,享受“两免三减”政策性优惠,本年度为第二个获利年度,不计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6)其他税项,按有关规定交纳。 (二)未交税金 1994-12-31 增值税 RMB(43,220,081.76) 营业税 258,938.64 城市维护建设税 80,030.86 企业所得税 648,759.72 房产税 25,458.05 土地使用税 123,440.00 建筑税 4,093.44 预提所得税 1,276,606.40 RMB(40,802,754.65) 三、少数股东权益 南昌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比例 25% 10% 实收资本 RMB28,650,000.00 RMB1,000,000.00 RMB29,650,000.00 盈余公积 340,700.87 276,950.33 617,651.20 未分配利润 17,349,733.67 -- 17,349,733.67 RMB46,340,434.54 RMB1,276,950.33 RMB47,617,384.87 四、期后事项 本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投资的江铃铸造厂按1995年1月1日帐面资产净值全部售与本公司,以此抵减对本公司的负债计269,300,893.82元人民币。 五、财务承诺 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有对外担保等财务承诺事项。 六、会计报表的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1995年3月31日批准本会计报表。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