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的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是股权转让交割前原有担保的延续,且农化公司为本次担保向公司 提供了《关于解除待转让子公司担保的承诺函》,因此,本次担保不会影响上市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此页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汤云为 席真 2019 年 3 月 29 日 2